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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汕头市教育系统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方法
  (一)培训好“三支队伍”。一是要组织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增强学校自身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具备发现、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二是要对学校志愿消防队员进行上岗培训,确保每名志愿消防队员都能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巡查,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已经建设消防控制室的学校,其控制室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个控制室要保持有6名以上持证上岗人员,并保持24小时有人值班。三是要对师生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普遍达到“三懂三会”。当地教育部门应立即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分批次对中小学校进行指导,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对所有员工的培训。
  (二)建立好“三本台账”。一是各地各学校要建立好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档案。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要按要求建立完善单位档案,同时要完善学校消防工作基础,明确组织领导,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二是要建立好消防安全日常管理档案。落实部署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收集上级部门的文件通知、法律文书,整理好单位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记录。三是有消防控制室的学校要根据消防控制室建设和管理要求建立消防控制室档案。
  (三)落实好“两个现场”。一是要落实好“三提示”现场。在现有基础上,根据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完善消防安全标志和图示。二是要落实好消防设施器材现场。对室内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排烟口、防火门、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施器材统一进行编号管理,建立维护保养登记卡。三是要落实好消防设备的管理责任,强化消防设施管理,切实做到制度上墙、档案完整、消防设施完整好用。
  4、实施好“一次演练”。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履行学校的各项职责和任务,制订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学期组织师生员工开展一次疏散逃生和灭火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火灾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四个能力”建设作为构筑校园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为创建“平安校园”构筑坚实消防安全环境提供保障。各地、各学校“一把手”要承担起消防安全领导责任,副职领导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全体教职员工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履行好职责,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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