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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物价局转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说明:1、商品房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行定价,监制机关对本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样式的监制,不是对所标示商品房价格和价格水平的监制、核准或批准。
  2、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监制机关:             监制时间:               企业物价员:
  价格举报投诉电话:12358                         企业投诉电话:

  附件2 :
  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信息公示表(样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或中介服务机构名称:                 预售许可证号码或确权证明书号码:

项目概况

楼盘名称

  

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规划总套数

 

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起止年限

 

容积率

 

绿化率

 

车位数量及配比率

 

建筑结构

 

 

 

 

 

当期销售楼盘概况

建筑面积

 

房屋套数

 

装修状况

 

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代收代办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委托单位名称

 

 

  

 

前期物业服务

服务单位名称

服务内容及其标准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其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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