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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基层预警信息接收终端
  为将预警信息直接传递给受影响的社会公众,还需要建设基层乡(镇)、村、社区预警信息接收系统,以确保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递到最基层的终端用户。
  3.投资估算
  市级分中心建设投资为612.49万元,年运行费32万元,每个县级分中心建设投资为174.37万元,年运行费24万元;基层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费用900万元,年运行费用50万元。1个市级分中心、13个县级分中心、基层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费用共计:3779.3万元。
  由于本工程的建设是为国家、地方防灾减灾,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提供保障服务,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投资将由市、县各级政府财政在基本建设投资预算内分别予以安排解决。即:市级分中心建设经费由本市级财政投资建设,县级分中心建设经费由本县级财政投资建设。
  目前,运城市气象局已完成《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城分中心建设方案的初稿,本工程在“十二五”期间建设并完善。
  (二)《运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背景
  2010年1月,中国气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规划提出了气象灾害防御布局战略重点、主要任务、防御工程以及保障措施等,提出各级地方政府要组织编写本地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
  《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务院批准的气象灾害防御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国未来十年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的颁布实施对于指导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强化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解决涉及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全局的薄弱环节和共性问题,统筹防御各类气象灾害;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贯彻落实《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全面提高运城市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将是我市“十二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
  2.建设内容
  按照《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09-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市气象灾害以及气象衍生灾害的特点,“十二五”期间《运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系统》工程建设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包括建立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构建气象灾害综合信息共享平台;发展精细化气象预报业务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
  (2)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包括不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建立气象灾害防御信息跨部门共享和协作联动平台;加强气象灾害应急装备建设和统筹管理;不断完善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标准化建设,提高作业技术水平;加强各类气象灾害防范应对专家队伍建设,发展和壮大气象防灾减灾志愿者队伍等。
  (3)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包括开展农村气象及相关灾害的普查,主要农作物气象条件适应性及灾害防御研究;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发展农村、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以及乡村气象信息员队伍,利用各种技术手段解决预警信息发布到农村的瓶颈问题,建设农村防灾减灾信息全覆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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