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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气象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3270.7万元,具体如下:
  (1)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包括区域加密自动气象站建设、远程多普勒雷达终端系统建设、精细化预报业务及服务平台建设等。共计投资额为912万元。
  (2)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包括应急移动气象台建设、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代化建设等。共计投资额为741.5万元。
  (3)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包括农业气象灾害普查、特色农业气象观测系统建设以及农村、乡(镇)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站建设、气象信息员培训等。共计投资额为1069.2万元。
  (三)项目名称:基层气象台站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按照建设“一流台站”要求,着力重点改善基层气象台站业务系统能力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提高基层气象台站工作条件和业务保障能力。建设公共气象服务信息发布系统;优化台站综合观测系统;完善台站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标准规范的观测场地、值班室;加快台站基础设施综合改善,值班公寓和生活基地建设;加强台站探测环境保护;建设台站科普和文化设施。
  项目效益:在“十二五”末使国家基本站和60%的一般站基础设施达到“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和气象部门房屋资产配置标准”的建设标准。基本达到“一流台站”的建设要求,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投资规模:每个基层台站100-200万元
  实施方法:根据中国气象局“基层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和气象部门房屋资产配置标准,对基层台站进行全面规划,分批次、分年度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气象工作组织领导
  继续加强气象部门与地方政府对气象工作的双重领导,建立和完善稳定可靠的公共财政投入机制,落实“十二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将部门投入与地方政府投入科学配置,发挥重点项目建设最大效益。
  强化战略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强统筹规划和管理,建立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机制,以“四基地一中心”建设对气象服务的需求为引领,针对领导关注、百姓关心的气象服务,把服务需求凝炼成建设项目。将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列为各级政府“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努力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二)完善气象法规和标准体系
  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建立和完善配套气象法规体系;制定、完善公共气象服务相应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气象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气象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加大气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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