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经信委省监察厅《转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近日,省经信委和省监察厅下发了《转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晋经信信息化字[2011]761号,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此文件已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指南》精神,切实抓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贯彻落实《实施指南》文件精神的具体意见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
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有效举措,对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指南》任务明确,要求具体,指导性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指南》精神,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政务服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
二、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部署,加强督促检查。要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确定工作进度和步骤,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取得新成效。近期要特别注重做好基础性工作,12月20日前,要将成立领导小组及组织实施机构名单和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报市监察局监察综合室。
三、结合实际,狠抓推进落实
近年来,我市建立了“以电子政务为主导、以政务中心为主体、以其他载体为补充的多形式、多种类的市、县、乡、村四级政务公开运行网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实施指南》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平台,结合实际,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要全面、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分步骤全面推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促进县级政府依法行政、阳光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