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体系
1.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管。在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经济发展需要,科学规划重大危险源布局,根据布局规划逐步完成重大危险源布局调整;强力推进重大危险源安全标准化管理;在省安监局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网络版系统基础上,建立全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形成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动态传送、管理实时在线、应急指挥统筹通畅的市、县(区)、乡镇(园区)、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十二五”期间重点企业、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和存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监控系统配置实现100%。
2.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打非”和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施工)、海洋渔业、消防、特种设备、电力和船舶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打非”行动和专项整治。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开展对工业设施安全距离不足问题的治理。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结合。促使企业逐步达到安全标准化要求,在高危及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12年底前危化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标率100%,非煤矿山、冶金、机械、修造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013年底基本达标。
3.加强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重点行业事故隐患治理,落实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每年挂牌督办一定数量的企业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实施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本质安全。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
4.加强危化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按照《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要求,在使用危化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严格安全使用许可制度,所有符合条件的危化品使用单位全部达到领证要求并凭证生产。
(三)进一步强化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1.不断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依据《南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公共设施和设备、辐射等事故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
2.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研究制定《南通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各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任务,加强调动、指挥与演练等方面的管理,增强各级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组织编印常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手册。逐步建立政府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制订政府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指导、督促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评估制度。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和要情通报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县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救援、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救援、建筑施工应急救援、海洋渔业安全应急救援、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机构之间联动,提高各级政府应对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灾难的综合管理能力。
3.不断加强应急救援资源建设。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公安交巡警、消防、水上搜寻救助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补充人员、增添设备。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加强实战演练,提升专业救援处置能力。化工集中区全部建成消防站并通过省级验收。采用政府组建、社会合办、政企联办、社区志愿等多种形式,在全市形成一个反应灵敏的应急救援队伍组织网络。2014年底前完成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省级重点乡镇专职消防站建设任务。摸清全社会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建立使用补偿机制,确保应急时能及时调(征)用。
4.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专家库。利用现有的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并不断充实,定期并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工作研讨、课题研究、要情研判、隐患评估和案例分析等活动,为科学救援提供科技支撑和智力支持。
(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网络工作体系
1.建立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管理数字化、应急响应网络化、调度处理联动化、应急预案系统化、领导决策智能化。加快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用数据库的建立,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升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信息化装备水平。依托覆盖市、县(市、区)、重点企业及安委会成员单位的互联网,建立高效灵敏、方便实用、运行可靠、国内一流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