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领导,保证
《行政强制法》的顺利平稳实施
国务院贯彻落实
《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和工作部门都要把
《行政强制法》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法制办要切实担负起
《行政强制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当前,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要加强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采取积极有力措施保证宣传工作的开展。各级政府法制办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在接到通知后迅速行动起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
《行政强制法》的宣传工作推向高潮。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市、县政府法制办和省直各执法部门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把宣传活动情况报省政府法制办法制宣传处。
省政府法制办联系人:王庆贺
联系电话:(0431)88906189
邮箱:jlsfzbxcc@sohu.com
附件:
《行政强制法》宣传标语口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1、热烈庆祝《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范行政强制行为
4、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