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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建立优胜劣汰和激励机制。

  以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制度为手段,建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激励和退出机制,依据《珠海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试行办法》,分阶段对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对1A及以下标准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限期整改或重组;对达3A及以上标准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政府及其部门应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

  (三)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推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健康持续发展

  1、加大对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在社会组织发展资金中设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资金,并根据每年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情况,专项用于资助和奖励3A及以上等级的本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以及以服务项目的方式购买本市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服务,以鼓励和扶持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各区、街道(镇)设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资金,用于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对社会贡献大、成绩突出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优秀人才的奖励。

  2、倡导成立各具特色的社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将社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纳入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予以扶持和推进,鼓励有条件成立社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社区结合社情和居民实际服务需求成立比如志愿者(义工)服务、青少年儿童服务、家庭服务、妇女服务等公益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方便社区居民在自己生活的社区内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社会公益服务。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自身素质。

  一是探索建立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开展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培训,试行持证上岗,不断提高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综合素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人才特别是社会工作人才到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与协助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工作。

  二是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符合社会组织特点的人员流动、入户、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政策措施,不断提高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三是鼓励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将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打造成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和发挥社会工作作用的平台,从而提高公益类社会组织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4、加大政府职能转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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