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引进结算中心,探索发展离岸贸易
进一步创新贸易发展方式
争取商务部支持,在浦东设立国际贸易示范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优化贸易各环节监管模式,深化口岸通关模式改革,降低交易成本,营造一流贸易环境。
1、推进外汇管理方式进一步适应国际贸易的需求
深化浦东新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进一步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集中管理成员公司的外汇资金,便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运作和管理。进一步落实在洋山保税港区有实际业务需求的企业开设离岸账户的操作性政策,为企业提供资金结算便利。扩大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范围,推动建立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心。
2、研究制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办法
适时研究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体制,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功能,探索企业一区注册、多区运作。
3、推进上海综合保税区转型发展
推动保税区功能从加工贸易转向离岸贸易、离岸研发、服务外包和维修服务,逐步建设成为功能创新最前沿、贸易运作最便利、总部经济最集聚、与国际惯例最接轨的区域,积极探索向国际通行的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升级。同时,探索实施国际贸易中间商计划,通过税收优惠,鼓励国内外大型跨国公司、贸易公司以综保区作为国际贸易或区域贸易基地,建立和发展全球和区域贸易网络,提高贸易总量,集聚运营总部,打造以跨国公司共享服务中心为基础的贸易平台。
(二)争取建立服务贸易特殊功能区,支持服务外包和会展业发展
争取服务贸易特殊功能区试点,率先实现服务业开放发展的政策突破,对服务贸易进出口业务给予政策支持。同时,结合服务业税制改革,促进服务外包新政的推出,并争取在浦东试点,包括对服务外包企业由征收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减少外包企业税负;扩大政策受惠面,试点部分在岸外包业务(如金融服务外包)以及间接离岸业务享受现行补贴政策;对企业地区总部试点放宽技术先进性企业认定标准。会展方面,与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加强合作,打造会展创意集聚区。
(三)争取国家支持,在CEPA、ECF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
加强浦东和港澳台的经贸联系和优势互补,采取更积极举措,争取在市场准入、审批权限等方面有所突破,在医疗服务、律师服务、建筑服务、检测验证等专业服务业领域扩大开放,逐步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四)完善现有总部政策,推动贸易和金融、航运的互动发展
完善相关海关、外汇、税务等政策,适应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功能性项目的发展需要。深化出入境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的创新和改革,适应跨国公司贸易总部整合销售、物流运作、出口分拨等业务的需求。支持与贸易有关的金融服务业、航运业加快发展。
(五)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促进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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