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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化工行业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严格检查,落实责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属于应当关闭和停产整顿的,要依据相关标准实施关闭和停产措施;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到位。各级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意见反馈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责成当地人民政府(或管委会)督办。发现非法违法行为,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应及时移交地方政府(或管委会)和有关部门,采取断然措施予以关停。
  对于企业自查自整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弄虚作假的,除对企业通报批评外,对现有安全许可从严审批,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许可实行限批,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上限予以处罚。对专项整治开展不力的县(市、区)、开发区和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三)采取措施,确保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专项整治要求,积极推进周边人员密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对所有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都要制订搬迁或关停计划并抓紧落实。对于企业周边严重不符合安全距离的,要列为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限期完成企业或周边居民搬迁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搬迁工作可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部分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严重不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搬迁和整治的通知》(晋政办发〔2006〕65号)的有关政策执行。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内部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彻底普查和检验,认真汲取近年来化工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运输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对驾驶员、押运人员的管理,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要聘请专家参与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各类隐患的治理提出客观准确的处置意见,提高隐患整治的质量。市、县级安监部门在许可审查中,要把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的审查内容。
  (四)监督检查,汇总上报。市、县级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做好每一阶段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和部门按时上报阶段工作情况,没有上报的视同没有完成本阶段工作。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每月5日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每阶段结束后5日内报送阶段工作总结。市直有关部门于10月20日前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报送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分析本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反馈好的经验和做法。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将对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市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联系人:杨 平 田晓辉。
  联系电话:0359-2096051

  附件:
  1.化工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备案表
  2.化工专项整治企业检查表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情况表

  附件1:
  化工专项整治阶段工作备案表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涉及的危险工艺:□光气及光气化工艺、□电解工艺(氯碱)、□氯化工艺、□硝化工艺、□合成氨工艺、□裂解(裂化)工艺、□氟化工艺、□加氢工艺、□重氮化工艺、□氧化工艺、□过氧化工艺、□胺基化工艺、□磺化工艺、□聚合工艺、□烷基化工艺
涉及的重点产品:□光气、□液氯、□液氨、□甲醇、□苯及苯的衍生物、□剧毒化学品
执法检查部门:□省安监局   □市安监局   □县安监局
企业各阶段工作情况安监部门各阶段备案情况
  第一阶段我单位已按照省市县政府专项整治要求,在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动员会,成立了机构,确定了专项整治的重点专业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同时,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监管三字〔2011〕1号)要求,开展了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检查专业、检查内容)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企业已提交了专项整治方案,工作开展情况属实,同意备案,可以转入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第二阶段我单位对照“186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专项整治的检查内容,开展全员性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通过排查,对安全管理方面的缺陷进行修订完善,对排查出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对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深入开展“反三违”、“抓三纪”活动。(附专项整治自查自整工作报告)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企业已提交了《企业自查自整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属实,同意备案,可以转入第三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第三阶段我单位已针对安监部门的检查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制定了资金、措施、方案、责任人和预案(隐患整改报告)。保证按期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企业已按照安监部门的检查意见,进行了整改,提交了隐患整改报告,经验收,符合专项整治要求,对存在以下问题,继续落实整改,我局责成专人监督落实。监督责任人:   负责人签字:     盖章   二○一一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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