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运期间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淄人社字〔2012〕8号)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春运期间组织农民工有序流动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863号)转发你们,并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明电〔2012〕1号)要求,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人社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关注民生、保障安全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扎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各区县要明确春运工作分管领导和联系人,于1月9日前将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及手机)、春节期间(1月8日-2月16日)值班安排情况报市人社局。
二、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好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动态;要重点掌握节后返岗农村劳动力和新外出农村劳动力的规模、去向以及外出时间等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合理安排运力,及早做好分流疏导预案;要提前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的应急预案,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要结合“春风行动”等系列就业服务活动,使进城务工农民工可以得到免费、有效地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有效的组织一批富余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加强对民办职介机构的规范管理,与有关部门合作,搞好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理,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加强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宣传,使农民工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