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审计室与其合署)
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安内部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受理查处内部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检查本局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本局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以及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负责、部署公安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局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内部经济活动的审计、调查,维护财经法纪;负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现场执法、执勤、警容风纪以及武器、警械、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等情况进行督察。
(三)警务保障室
负责对全县公安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编制全县公安经费的预算、决算和对预算资金的管理;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建设的规划、购置和检查指导;负责全县公安车辆牌照的计划、审核、上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人民警察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负责基建工作的监督和实施;负责办公用房、食堂、装备器材、办公设备、水电设施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作,负责驾驶员的管理、车辆的调度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四)指挥中心(办公室与其合署,挂情报中心牌子)
管理全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负责24小时接受110报警、群众求助和随时接受全县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和执勤巡逻民警报告的紧急情况;协调处理紧急警务,承担授权的有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灾害事故,协调各部门、各警种的警力;随时收集和掌握敌、社、情动态,及时整理上报,并转达有关业务部门;在各警种、各业务部门分类预案的基础上,综合制定处置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的工作预案,实施统一指挥调度。负责掌握、通报全县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调查研究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对策,为领导决策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提出工作计划安排;起草和审核本局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文件的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工作;负责公安业务数据统计、文印、保密、公安史志编写、会务和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工作。对重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对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接待工作,协调对外关系。在情报信息主导警务中发挥“主导”作用;依托情报研判综合应用平台,利用多种方式采集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对采集的情报信息进行综合研判,为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综合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研判成果和对策建议;对全局情报工作进行规划指导。具体承担情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和情报信息的比对加工、分析研判、流转发布、处置反馈与等级情报评定等任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实战应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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