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保障功能
1.提升改造老基地,高标准建设新基地。加强对老蔬菜基地节水、环保设施化建设,提升改造栽培设施;在滇池流域以外区域高起点、高标准建设一批新基地;使全市常年蔬菜基地保持在40万亩以上,并逐年扩增面积。扩大季节性蔬菜生产,推广蔬菜轮作,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基地、产品、品牌认定、认证工作,实施区域基地整体备案,建立蔬菜生产基地质量安全示范区。
2.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开发热区蔬菜基地。加强对东川、宜良等区域蔬菜基地的开发建设,增加茄果类品种和短缺品种的种植面积。按照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发展一村(乡)一品规模化生产区,逐步形成主导品种、优势品种种植基地。
3.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程。结合农业部蔬菜标准园创建活动和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蔬菜标准化基地建设项目,3年内建成16个标准化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其中部级、省级8个,市级8个,每个示范基地面积300亩以上;创建40个以上优势品种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促进高效、优质、安全、规模化发展。
4.实施品牌突破工程,提升品牌效应。通过基地升级改造、品牌认证、发展大户、扶持规模生产等措施,到2015年打造品牌150个,其中国家级驰名商标10个以上,省级著名商标40个,市级知名商标100个。
(三)完善蔬菜流通设施,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1.加强社区生鲜菜市场建设。抓住昆明市被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列为全国首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的机遇,加大生鲜菜市场建设力度。按照居住人口、辐射半径及周边农贸市场配备情况,3年内在主城区新增300个社区生鲜菜市场(生鲜超市)。对原建城市住宅小区,规划中有生鲜菜市场(连锁超市)配套的,由市规划局牵头,城管、商务、农业、工商等部门参与进行清理,如已改作他用的必须于2011年6月1日前恢复。
2.改建和新建一批蔬菜批发市场。对城区原有的蔬菜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帮助业主做好市场建设的选址、搬迁等协调工作。为减少流通环节,在嵩明、寻甸、宜良、石林等蔬菜主产区新建一批产地批发市场,实行检测准出、准入制度。
(四)加强政策扶持
1.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新菜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每亩投入2150元,27万亩共计5.805亿元;老基地改建每亩800元,13万亩共计1.04亿元,5年需投入资金6125亿元,“十二五”期间每年投入1.225亿元。
2.加强对生鲜菜市场(连锁超市)建设的扶持。鼓励扶持蔬菜生产、加工、流通龙头企业,参与蔬菜批发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及物流设施建设,对龙头企业承办,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建设,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的社区连锁生鲜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信息网络建设等项目,符合非公服务经济及内外贸发展等专项资金扶持范围的,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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