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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卫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三、切实加强工商联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行职能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

  (一)加强工商联会员队伍建设。各级工商联要按照面向工商界、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要制定会员发展规划,把尽可能多的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吸收到工商联队伍中来,发展行业商会、行业协会,完善工商联组织体系,夯实工商联工作基础。要积极动员来中卫投资的客商在中卫设立异地商会,促进经贸交流,达到以商招商的目的。市、县(区)财政对新成立的异地商会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各级工商联要在扩大工商联会员覆盖面和优化会员结构的基础上,按照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对人民有贡献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立由统战部牵头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科学有效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培养使用机制,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依法经营能力。工商联要主动配合党委和政府实施人才发展战略,积极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

  (三)加强工商联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选好配强工商联领导班子,优化领导班子人员结构。建立健全工商联主席培养使用机制,条件具备的,要按照工商联主席一般由党外人士担任的规定予以配备。工商联党组书记由同级党委统战部分管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四)建立完善市工商联对县(区)工商联工作的业务指导机制。市工商联要对县(区)工商联从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工作交流、工作计划、调研督查以及培训教育等方面加强指导,提高基层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工商联系统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努力在促进“两个健康”中发挥应有作用。

  (五)改善工商联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改善工商联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财政部门要将工商联的办公经费及非公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考察调研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组织会员外出考察、学习、交流和会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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