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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全市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三)抽查阶段。抽查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至8月13日。市局将组成检查工作组对区县和企业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工作将针对部门工作职责,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抽查:⒈部分国有粮食购销(经营)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的区县和企业。⒉对粮食市场具有较大影响力,规模以上的重点粮食经营和转化企业。⒊粮食收储政策执行情况,着重于粮食收购、销售、加工、调拨和库存等指标和环节。
  (五)检查结果的总结和汇报。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要认真做好总结,完成统计执法大检查结果的汇总工作,并将检查汇总表、工作底稿和检查报告于2010年8月31日前报送市粮食局综合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本次大检查的组织情况、检查结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和落实情况等。
  五、组织领导
  对此次市统计局等部门统一部署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协作配合。为加强对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统一领导,市粮食局成立了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综合处,具体负责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的组织工作。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市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本区县(所属企业)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参与统计执法的检查人员要切实履行检查职责,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阶段的检查工作,实事求是地反映检查的情况和问题,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预期的成效。

  附件:1、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粮食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底稿及汇总表(略)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穆金生(市粮食局副局长)
  副组长:吴维吉(综合处处长)
  成 员:路 杰(市场处处长)
  付国华(人事处处长)
  于存江(财务处处长)
  商树英(政策法规处处长)
  高春生(储备基建处负责人、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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