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松政发〔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松原市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松原市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坚持统筹城乡,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城乡救助体系,提高财政资金支持保障能力,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培训鉴定、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保工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助及救助管理11个方面48项工作。
(一)就业和再就业方面。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数量。
5.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数量。
6.解决零就业家庭比率。
7.就业再就业资金最低预算到位率。
8.劳务输出人数。其中,(1)农村劳动力输出人数。(2)境外就业人数。(3)吉林保安进北京人数。
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10.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当年新到位金额。
11.小额担保贷款当年新发放金额。
(二)职业培训鉴定方面。
12.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就业率。
13.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人数及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