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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松政发〔2008〕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松原市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松原市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完成今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基础,坚持统筹城乡,强化技能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城乡救助体系,提高财政资金支持保障能力,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规范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秩序,稳步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培训鉴定、劳动关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金保工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助及救助管理11个方面48项工作。
  (一)就业和再就业方面。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人数。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数量。
  5.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数量。
  6.解决零就业家庭比率。
  7.就业再就业资金最低预算到位率。
  8.劳务输出人数。其中,(1)农村劳动力输出人数。(2)境外就业人数。(3)吉林保安进北京人数。
  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
  10.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当年新到位金额。
  11.小额担保贷款当年新发放金额。
  (二)职业培训鉴定方面。
  12.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及培训后就业率。
  13.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人数及创业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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