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继续委托南京农业大学举办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的通知
各市、县环保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省环保事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通知精神,我厅今年继续委托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举办“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在职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工程技术和生态环境规划人员;
(二)于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于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2011年7月1日-7月14日,考生登录“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 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要求,自行输入报名信息,并记住报名号和密码。
(二)现场报名:2011年7月15日-7月18日,已网上报名考生携有效证件到南京农业大学现场报名点确认信息、缴报名费。
三、考试
(一)2011年10月15日起,考生在学位中心网上下载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GCT:2011年10月29-30日。专业课考试和面试大约在GCT成绩出来后2-3周左右。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①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
②环境科学概论(刘培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二版)。
四、培养和学位授予
(一)经入学考试合格后录取的学员按培养方案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过南京农业大学专业学位学术评定委员会作出决定,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并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作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二)学员以“进校不离岗”方式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可用业余时间自学和阶段集中授课形式相结合的方式,二年内修完课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特别是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确立的环境热点问题。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