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底前,完成东海县青湖镇青南村、赣榆县海头镇李巷村、灌云县下车乡长春村、灌南县李集乡大杨村等高速公路两侧,城镇、重点工业区(开发区)、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周边和其他重要窗口地带428个村庄环境整治任务。
--2012年底前,完成东海县南辰乡西朱范村、赣榆县赣马镇陈高村、灌云县沂北乡新庄村、灌南县新安镇于圩村等一级公路、其他铁路两侧共237个村庄环境整治;完成其他432个其他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
2.全面实施、显著改善阶段(2013-2014年)。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实现环境整治目标,村庄环境面貌得到普遍改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其中2013年完成40%、2014年完成37%村庄环境整治。
3.巩固提高,长效管理阶段(2015年)。对全市村庄进行复查、完善、提高,落实长效管理责任、机构、资金,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高整治效果。
三、全面整治村庄环境
(一)整治生活垃圾。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村庄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制度建设,集中清理积存垃圾,配置必备的环卫设备设施,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积极推动村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镇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80%以上。
(二)整治生活污水。突出通榆河清水走廊等重点区域,优先推进位于环境敏感区域、规模较大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新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根据村庄人口规模、卫生设施条件和公共设施布局,配建水冲式公共厕所,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建1座。基本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全市15%以上的规划布点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乱堆乱放。加强村容村貌管理,全面清理乱堆乱放、乱贴乱画。整治露天粪坑、畜禽散养、杂物乱堆,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整治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闲置宅基地及闲置用地,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整齐干净、无残垣断壁。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杆线排列整齐,尽量沿道路一侧架设。
(四)整治工业污染源。加强村庄工业污染源治理,建立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开展小化工、小制革、小漂染等“十五小”企业专项清理整治,对已审批的落后、淘汰工艺,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技术改造。对未经审批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以及未取得资质认可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加工点,依法取缔、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