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关于开展全省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鲁建材行管字〔2011〕55号)
各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水泥企业、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水泥行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行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了总结我省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我会决定在水泥行业开展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本次活动设山东省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水泥行业优秀化验室两个先进集体表彰项目和山东省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山东省水泥行业优秀化验室主任两个先进个人表彰项目。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山东省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先进单位
1、评选范围:市建材行业主管部门或建材(水泥)协会、有关单位和已取得国家或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且通过2011年度监督检查的水泥企业,没有取证和没有通过年度监督的企业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条件:单位领导重视质量管理工作,在化验室评审考核工作中成绩突出,现场评审组对企业的评价排序在本组前三名;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在行业内位居前列,已获得ISO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近两年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积极参加我会组织的各项质量活动。
(二)山东省水泥行业优秀化验室
1、评选范围:已取得国家或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颁发的化验室合格证且通过2011年度监督检查的水泥企业化验室,没有经过现场考核和没有通过年度监督的不能参加此次评选;
2、评选条件: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扎实,近两年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化验室现场评审考核结论为“通过”,或“基本通过”,对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并经确认整改措施及效果有效;现场评审组对企业化验室的评价排序在本组前三名,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2009~2011年连续三年同时获得全省水泥产品质量对比验证检验先进单位和水泥品质指标大对比优胜单位;
(2)水泥强度检验用标准砂用量达到理论值;
(3)及时购买并规范使用全省统一台账。
(三)山东省水泥行业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