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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通知

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的通知
(娄政办发〔2011〕15号)


娄星区人民政府,娄底经济开发区、万宝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娄底中心城区历史风貌保护规划

  一、基本情况及保护现状

  娄底中心城区历史环境构成要素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娄底中心城区属丘岗地带,平均海拔185米,并有涟水、孙水萦绕,素有舟楫之利,水运发达,汇入湘江直下洞庭。优越的区位条件为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唐永徽年间(公元650-655),茶亭子建成境内最早的寺院--云隐寺。北宋乾德二年(964),僧无尽在清潭建天王寺。北宋熙宁元年(1068),娄底老街形成集市。

  娄底老街商铺林立、商贸繁荣,是娄底中心城区文化的发源地,形成了以涟水风光带为丝线,老街街巷为骨架,老街古寺、文物点为节点,以民情风俗为粘合剂的人文环境。

  随着城市中心的南移北扩,从娄底老街向东南发展,娄底中心城区形成了山水相依、绿树掩城、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风貌格局。

  二、保护原则

  (一)维护城市基本历史格局。娄底中心城区是依托涟水发展起来的商贸城市,形成了沿河布局发展的带状空间形态和后来兴起的行政中心环状空间格局。既要保护好传统城市肌理,又要梳理好现代城市中心,尊重城市结构的历史性和传承性。

  (二)凸现城市与绿色交融特色。娄底中心城区周边被群山环抱,城内又绿树成荫,风景如画,为全国十大宜居城市。应充分考虑历史风貌保护与自然景观开发以及城市特色景观创造相协调,打造历史文化特色和山水景观相融共存的城市风貌。

  (三)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社会保护合力,对体现娄底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发展脉落的文物点、文化景观按照有关法律予以保护。二要对文物中蕴含的经济和科技思想文化因素进行深度挖掘,培育人文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三要把保护工作与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国家级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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