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时间从7月开始,9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四个阶段”即:系统自评,组织评议代表评议测评,综合调查测评等三个部分。
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底-7月初)。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民主评议工作任务,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各单位结合实际,层层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全面动从点部署,进一步细化评议内容,制定评议工作方案和措施,并于2011年7月5日前报局评议办。
2.民主评议阶段(7月-8月)。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自主评议,邀请行风评议团、社会各界群众或行业服务对象代表开展评议测评。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纳谏、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纠风办针对具有交通行政执法职能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和工作特点,已制定下发了统一的评价标准,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标准,深入查找问题,开展自我测评。自行测评结果请于8月中旬报局评议办,局评议办归纳汇总后向市纠风办报送。
3.整改落实阶段(8月-9月)。各单位、各部门针对评议、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于9月15日前报送局评议办,并向本系统干部职工和评议代表反馈。
4.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
各单位各部门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总结评议的做法、成效,解决的主要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等,总结请于9月30日前报局评议办。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促进民主评议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并取得新成效,决定成立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另行文)。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完善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工作的开展、落实,确保在全市民主评议中取得好成绩,要结合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抓好责任分解,加强对该项评议工作的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开展、扎实有效。
(二)注重解决问题。要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贯穿民主评议始终,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情况及办结率、群众满意率等,要作为本单位评议总结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