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关于印发《2010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进步、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创建行业品牌,根据《珠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0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
现将《2010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按此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
1.《珠海市一、二类汽车维修企业星级文明考评表》
2.《珠海市汽车摩托车三类维修企业及洗车美容企业星级文明考评表》
3.《星级文明、优秀企业申请表》
市交通运输局
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2010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方案
为加强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管理,促进行业进步、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创建行业品牌,根据《珠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净畅宁美”环境大整治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2010年度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
倡导行业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促进行业诚信文明建设,建立、完善规范的市场竞争机制,引导和促进汽车销售维修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11年5月底,对质量信誉考核和“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进行宣传动员。
2011年6月1日-6月31日,对各个销售维修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
2011年7月,结合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对申请参加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星级文明企业”活动的企业进行现场评审。
2011年7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选的“星级文明企业”和“优秀企业”进行表彰。
三、参加对象及资质
(一)珠海市汽车维修行业三类(含三类)以上资质的维修(含汽车美容)企业;
(二)珠海市汽车摩托车销售维修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
(三)信誉考核等级为合格的维修企业自愿报名参加“星级文明企业“评选活动。(请将企业报名表(附件3)于6月31 日前传真或送至协会)
四、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