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市场价格监测,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体系建设,加强价格运行情况及走势的分析预测,重点加强对批发市场、超市的价格监测和巡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日监测报告(市物价局负责),掌握重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进货、销售、库存变化情况(市商务局负责);密切关注成品油、液化气、化肥、煤炭、钢材等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变化(市物价局负责),及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市场变化的反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统计局等负责)。各地各部门单位掌握的市场供应及价格变化情况需及时向市价格调控协作领导小组反映,确保对可能造成价格异常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趋势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及时预警(市价格调控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负责)。
五、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
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强化征收手段,进一步做大价格调节基金规模,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扶持生产、抗灾稳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每年价格调节基金用于扶持“菜篮子”建设的比例不低于30%(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
六、研究制定岳阳市价格应急工作预案
(一)大米、面粉、面条、食用油、猪肉、时令蔬菜等商品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或抢购苗头的,要第一时间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情况(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负责),报请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市物价局会同市价格调控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及时组织调运(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负责)、动用储备投放市场(市粮食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管委会负责),采取限购(市商务局负责)、防止囤积(市工商局负责)、限定差价率、限定最高零售价格等临时干预措施(市物价局负责),进行宣传解释,稳定群众消费心理(市政府新闻办、市物价局牵头,市价格调控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