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 基本分
| 责任单位
|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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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社会发展
| 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
| 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计10分;未完成的扣10分
| 10
| 各县、市、区政府
(管委会)
| 市经信委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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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
| 增长人数、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目标内的,计10分;超过目标的,扣10分;所辖乡镇每出现1个一票否决的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市人口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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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与起数在控制范围之内,且未发生重大事故的,计10分;死亡人数超控的扣3分,起数超控的扣3分。发生重大事故的,每起扣10分
| 10
| 市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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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政府主办的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计10分;每1家未实施的每1起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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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差率销售的,计5分;扣完为止
| 5
| 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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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管理*
| 年内本地生产的食品质量市级以上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和定量包装食品计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均高于90%的,计5分;每低1%扣1分,扣完为止。年内组织2次以上食品生产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计5分;每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10
| 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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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本地流通环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计5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每例扣2分,扣完为止
| 5
| 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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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本地消费环节未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件和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件的,计10分。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每起扣5分;发生较大安全事件的,每起扣3分;发生一般安全事件的,每起扣1分;不合格食物(含原辅料)进入餐饮服务环节未及时查处被投诉或被媒体曝光,每起扣2分;本地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致人身伤亡,每起扣5分;本地发生特殊管理的药品流弊或盗失,每起扣2分;全国统一部署的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药品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检查不合格,每项扣3分,扣完为止
| 10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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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防控*
| 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有效处置的,计10分;报告不及时的,每一次扣5分;处置不及时的,一起扣5分;扩散一起扣5分,扣完为止
| 10
| 市卫生局
市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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