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2011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直、中央省属驻岳单位行政效能评估内容及计分标准
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 基本分
| 责任单位
|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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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政令畅通
| 落实重大决策及市政府工作安排
| 1、对重大决策执行不力,受到全国批评的,1次扣30分;受到省委、省政府批评的,1次扣20分;受到省直部门批评的,1次扣1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批评的,1次扣10分;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负面报道,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情况属实的,酌情扣10-30分,扣完为止
2、对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等决定事项拒不落实的,1次扣30分;执行不力,给全局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1次扣2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1次扣10分。对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反馈的,1次扣5分。对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结反馈的,1次扣5分,扣完为止
3、对无故缺席市政府会议的1次扣5分,未说明原因请人代会的1次扣3分,扣完为止
4、对“市长信箱”转办件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1件扣1分,扣完为止
| 30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 市绩效办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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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 按时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的,计20分;不及时的,每件扣2分;未答复的,每件扣4分;代表、委员不满意的,每件扣3分,扣完为止
| 20
|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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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与工作效率*
| 在平时督查中,市绩效办发现工作进展未达到计划进度要求或临时性、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各类材料、数据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时,每次扣2分,扣完基本分5分为止。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规范的,计5分,未及时向市统计局报送相关统计报表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市绩效办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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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依法行政
| 政府法制工作*
| 贯彻落实《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各项制度,重大决策符合《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不符合的,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进行“三统一”,并在网上统一公布,不符合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贯彻落实《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各项制度,制定并修订完善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在网上发布,县、市、区有一个以上部门未完成的,每个扣2分,扣完为止;市直部门未完成的,扣10分
| 20
| 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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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名称
| 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
| 基本分
| 责任单位
| 数据采集责任部门
|
二
| 依法行政
| 干部学法*
| 机关干部100%按规定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和考试的,计5分,人数每少1%扣1分,扣完为止
| 5
|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 市依法治市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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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
| 审计无问题,或出现非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计5分;出现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每起扣2.5分;出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到位的,扣2.5分;扣完为止
| 5
| 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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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优质服务
| 效能监察*
| 由市监察局按照省政府绩效评估办法制定具体的计分办法,并按比例折算得分
| 20
|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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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 1、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准确、全面、及时公开信息的,计8分,不准确的扣3分,不全面的扣3分,不及时的扣3分
2、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高效的,计10分,县、市、区无政务中心的扣10分,管理不规范的扣3分,效率低的扣3分。市直单位行政审批项目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计10分;审批职能未集中、审批项目未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每项扣2分;不能现场办结的,扣2分
3、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办理的计5分。项目上网不全的,扣1分;不能网上办结的,扣2分
| 20
| 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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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网站和外网建设考核
| 由市信息化局按照《全市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分值
| 10
| 市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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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维护稳定
| 信访工作
| 及时办结中央和省、市交办的信访件,严禁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和到市委、市政府集访。由市信访局制定具体计分办法进行考核,并按比例折算分值
| 30
| 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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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按照市综治委组织的年度考核结果折算得分
| 20
| 市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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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
| 本单位及直属部门未发生违纪违规及各类腐败案件的,计10分;每发生一起扣3分,扣完为止。班子成员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1次扣10分,扣完为止
| 10
|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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