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50分),每月对每个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2)负责对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监测(50分),每月对每个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查监测,农药残留超标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9、市环保局(100分)。
(1)负责对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或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环境评估(10分),未进行环评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2)对市场经营环境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90分)。发现市场有沥青松香拔毛、油烟超标等污染环境的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10、市林业局(100分)。
(1)对举报市场内有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应及时查处(40分),没有及时查处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2)依法查处市场内销售违禁野生动物行为(60分),发现违法销售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11、市物价局(100分)。
(1)监督完善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工作(50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2)查处经营者垄断商品货源,哄抬商品价格行为以及其它价格违法行为(50分)。没有及时查处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12、市公安消防支队(100分)。
(1)督促市场业主按要求配足消防设施(30分),市场消防设施不足的每个扣2分,扣完为止。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灭火设备能够正常使用(40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3)市场设计和市场设施符合消防要求,不符合的应责令停业或查封(30分),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13、市畜牧水产局(100分)。
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未检验检疫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二)区政府(管委会)职责。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五创”提质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1、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农贸市场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20分),未宣传或传达落实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配合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市场达到考评标准(20分)。未达标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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