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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物业行业深入开展“文明物业”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四、活动的范围、重点和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物业服务小区,参加对象为全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和全体业主。活动的重点为市中心城区物业服务小区。
  五、基本内容
  “文明物业”主题活动要以“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突出“文明物业,共建和谐”的主题,大力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物业服务志愿者行动、物业服务小区环境整治行动、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文明物业优胜小区争创行动等五大行动。
  (一)大力开展物业服务人员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1、围绕建设文明物业小区的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组织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职工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经费保障,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
  2、在物业服务企业职工中开展“我为文明物业献一策”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全面激发职工参与文明物业创建活动的热情,努力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3、在各物业服务小区设立“文明物业”宣传栏,加强“文明物业”创建活动宣传。
  (二)大力开展物业服务小区环境美化优化专项行动。
  1、要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小区内部环境管理,提高物业服务小区管理水平,重点加强对小区内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的管理工作。
  2、对各物业服务小区进行一次检查,对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3、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物业小区中的违章搭建、破坏绿化、消防设施损坏、堵塞消防通道、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现象组织进行检查整治。
  (三)大力开展文明物业和谐关系促进行动。
  1、各物业小区服务企业要做到以下“四个一”:分发一封公开信,向业主介绍物业服务情况、服务内容等,设立一个意见箱,广泛征求业主意见;开展一次参观活动,组织社区党员和业主代表参观物业服务情况;聘请一名协调员,收集业主建议意见,协调各类矛盾和问题。
  2、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联系,每季度开展一次联谊活动、便民利民活动和帮困结对活动,积极为社区(村)和业主排忧解难。
  (四)大力开展文明物业服务志愿者行动。
  为践行文明物业服务理念,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发挥物业服务人员的优势,组建一支物业服务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关爱空巢老人、残疾人员和困难群众志愿服务等活动,每周为小区孤寡老人、伤残人士、困难家庭提供志愿服务,为我市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性志愿活动,努力打造物业服务行业志愿服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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