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民政部门加强州、县市二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采取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的方式,合理确定储备物资品种和规模,提高救灾物资储备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机制,确保震后救灾物资迅速到位。优化储备布局,在库尔勒市建设一批综合性和专业性相配套的应急救援物流和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储备库。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应急物资储备。
六、加大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一)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培训。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教育部门要将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纳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司法部门要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纳入自治州普法教育内容,党校和行政学院要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内容,广播、电视、报刊、通讯等新闻媒体和部门单位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法规等公益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活动。扎实推进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学校和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等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防灾减灾日等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自救互救意识,提高防灾能力。
(二)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州域内发生中强地震后,具体震情灾情由地震、民政等部门收集,根据影响范围由相应的人民政府统一发布。地震部门要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制定实施防震减灾规划。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区地震安全形势,编制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现防震减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已编制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的县市应及时做好防震减灾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统筹资源配置,确保防震减灾任务和措施有效落实。
(二)加大防震减灾投入力度。各县市要把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地震应急救援等防震减灾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相应增加,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大对各类工程设施和城乡建筑抗震设防的投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资金应急拨付机制。加大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多震地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