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
(苏府办〔2011〕25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0〕110号),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现结合苏州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三区三城”建设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改革创新与加快发展相统一,政府推动与市场拉动相结合,总量扩大与质量提高相并重,不断优化体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重点体育产业快速发展,新兴体育产业有效培育,相关产业协调并进,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努力将体育产业培育成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门类齐全、结构优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体育产业体系;培育若干个具有规模优势的体育产业集聚区和运动休闲示范区,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和苏州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壮大一批体育企业和企业集团,基本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分竞相参与、规范繁荣的体育市场格局;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达1.5%,吸纳就业人口15万以上;将我市打造成为体育用品制造业日益兴旺、体育服务业日趋繁荣、体育消费快速增长、体育产业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全国领先城市。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项目带动。制定《苏州市体育产业投资指导目录》,梳理并明确全市体育产业项目投资的重点方向,加强对全市体育产业投资的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因地制宜选择项目作为带动,通过上下联动、外地引进和本地培育等多种有效措施,着力推动一批体育特色鲜明、主导产品突出、彼此错位竞争的项目产生,促进体育产业门类的完善和发展。
(二)培育骨干企业。从我市确定的重点发展体育产业门类中,选择一批基础扎实、优势明显、前景广阔、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给予重点扶持,推动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上市等方式做大做强,实现提档升级,加快促进体育产业重点骨干企业的壮大,进一步提升我市体育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鼓励我市体育产业重点优势骨干企业,积极“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