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动规模发展。突出优势、提高水平,积极引导体育产业实现区域化集聚。建设一批体育产业重点集聚区,形成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的体育产业基地和园区,并从中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培育和催生1~2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8~10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及一批市级体育产业集聚区、示范区,充分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四)加快品牌建设。积极引导各类体育企业加大科技、管理和营销创新力度,不断提高体育企业商标意识,增加体育产品商标内涵,提高无形资产开发运作水平,提升体育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加快形成一批涵盖体育用品、赛事、服务、培训以及运动员、教练员和运动队等品牌组成的品牌群,促进体育品牌建设,以品牌优势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完善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五)促进体育消费。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赛事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体育健康知识,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的重视程度,引导现代体育消费观念的形成。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广泛搭建体育健身服务平台,大力构建“十分钟健身圈”,不断丰富体育消费内涵和市场供给,培养大众健康生活习惯,实现生活方式的转变。注重提升体育产品的质量和水平,坚持保障好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人口的不断扩大,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比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人均体育消费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2%。
(六)打造人才队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苏州市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多渠道培养既懂经济、又懂体育的高端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操作型、技能型、实用型人才。鼓励有关高等院校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和课程设置,培养适应体育产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加强现有体育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岗位职业培训,建立体育服务业专业人员资质认证制度,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规范职业标准。通过加强在人才引进、流通、服务、激励等方面的机制建设,增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吸引和培育更多的急需人才,为全市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
(七)加强交流合作。积极融入国家对长三角的战略定位,充分利用我市较好的体育场馆基础、人文健身传统和众多体育产业的先发优势,在处理好全市体育产业互动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寻求与长三角其它城市的产业合作和项目对接,谋划好“江浙沪”、“环太湖”等城市联动品牌建设,助推体育企业、体育媒体、体育中介机构等组建跨区域战略联盟。
四、发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