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发展重点体育产业。
1. 优先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积极打造以市属体育中心、五卅路健身中心和运河体育公园为核心,以各市、区体育中心(健身中心)为重点,以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健身场地和俱乐部为支撑的全市体育健身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对体育健身服务业的投资,形成多种所有制投资主体共存、高中低档健身场所互补的健身消费市场。积极引导、大力支持体育服务的品牌经营和连锁经营,提升规模效益。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阳光健身卡定点场馆的网络平台建设,积极培育体育服务业示范单位,努力打造品牌,带动产业发展。依托优越的自然人文、交通食宿等资源,以富有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体育与相关产业复合的户外运动休闲业。
2. 重点发展体育竞赛表演业。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办赛、市场运作的原则,建立健全体育赛事申办、举办和监督机制,规范体育赛事的运作,重点培育和引进1~2个高层次、具有国际影响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分的品牌赛事。积极申办2015年第53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做大做强做优中国乒乓球公开赛、苏州市外商投资企业运动会等体育赛事。积极开发竞赛表演市场,扩大对赛事经济产业链的整体开发和延伸开发,重点加强对赛事无形资源的开发力度,探索品牌赛事与体育产品会展互动机制,全面提升赛事的综合效益。鼓励并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引进、培育等方式,探索羽毛球、乒乓球、篮球等项目的职业化发展新路,支持各市、区举办特色赛事并创出品牌。努力在全市形成职业体育竞赛表演、品牌大赛表演、社会体育和民俗传统体育表演共同发展、互为补充的体育竞赛表演市场。
3. 加快发展体育技能培训业。以提升水平、壮大规模、重在普及为原则,充分利用全市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通过奥运和非奥运优势项目带动,开展符合大众需求的体育项目培训,培育一批具有品牌优势和良好效益的体育培训机构,拓展一批社会影响大、参与人数多的体育技能培训项目,打造一批具有专业水准的体育特色培训品牌,形成多层次、高水准、受众广的体育技能培训市场。大力支持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业余体校、体育成人教育中心、体育协会、体育专业培训机构利用场地、人才等专业优势,开展多种项目、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有偿训练和培训服务。积极推进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鉴定制度,重点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的体育专业从业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各类体育俱乐部,广泛开展培训活动。完善体育培训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体育培训机构资质、培训内容、培训证书颁发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规范培训市场经营秩序。
4. 做实做优体育场馆服务业。按照政府引导、产业运作、专业管理、服务民生的原则,完善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布局,加大建设力度和开放程度,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体育设施,增加体育场馆设施供给。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引导支持各类体育场馆创新运营模式,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体育场馆标准化服务和专业化运营。积极探索公共体育场馆管理新模式,在坚持公益性的基础上,适时组建体育场馆各类专业公司,条件成熟时成立体育产业集团公司,提升市场化运作和多元化经营能力,切实增强开发利用水平。充分利用公共体育场馆体量相对较大、主导作用突出等优势,着力培育体育服务业集聚区,尝试输出管理,全面提升综合效益。积极尝试体育场馆冠名等运作方式,加大体育场馆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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