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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克塞县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迎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6.县语委办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要求,督促检查落实。
  第三阶段:评估检查阶段(2012年7月至8月)
  1.县语委办对照《甘肃省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及《评分细则》和《阿克塞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县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和驻阿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评估,重点对辖区内的街道、社区、公共场所社会用字进行检查,对不规范用字进行清理,在此基础上县语委办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市上检查单位。
  2.县语委办、县教育局向市语委提出申请,推荐经市语委评估认定获得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标准的学校(幼儿园),申报省级示范校,并邀请专家对我县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验收指导。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
  1.各责任单位针对县语委初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分类汇总工作台帐并装订成册。
  2.在前期评估基本达标的基础上,县语委向市语委提出评估申请,并报送自查自评报告。
  3.邀请市语委专家进行预评估指导,按照标准对全县语言文字达标工作进行模拟评估验收。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查无死角,查无遗漏,并限期整改预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县语委办、教育局对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进行总结,完善资料建设,编印《语言文字工作资料汇编》、《语言文字工作汇报材料》和画册,录制专题片。
  第五阶段:评估验收阶段(2012年10月)
  向市语委正式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做好评估的安排、组织和接待等工作,正式接受评估验收。
  第六阶段:总结表彰(2012年11月)
  根据省、市评估检查反馈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语言文字评估工作的责任意识。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提高城市用语用字规范水平,是我县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重要措施之一。它对于巩固提高全县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增强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加强城市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素质、促进民族团结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营造改革创新和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良好环境都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确定专门领导具体负责迎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部署,将普及普通话,规范社会用字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政策,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力争如期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验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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