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专项。接受35岁以下(以2011年1月1日为限)的青年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3.农村专项。接受从事农村教育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
4.著作出版专项。接受已有独立专著书稿的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申报。要求20万字以上。
五、资助强度
重大课题10万元/项,面上重点课题6万元/项,面上一般课题4万元/项,专项课题2万元/项。
六、申请条件
(一)重大课题面向广州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教研等机构公开招标,市教育系统外单位必须与市属单位联合申报,课题组人员构成应包含有二分之一以上市教育系统单位人员(应至少包含1名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人员)。
(二)其余课题及资助项目只接受市教育系统内人员申请。申报“名师专项”需附名校长、名教师及市特级教师相关证明;申报“青年专项”需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农村专项”必须是行政区划管理属村镇的学校教师;申报著作出版专项,必须为市教育系统教师、教育科研人员独立完成的教育类学术专著(不含编著、译著),其中,第一申请人必须完成全书三分之二以上撰写工作。
(三)申请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科研信誉,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时间保证,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退休人员及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申请重大课题及面上课题,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申请,须由2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推荐;申请著作出版项目,须由3名具有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研究人员或教师对申报项目提出预评价意见。
(五)重大及面上课题负责人应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并组成8人以上、结构合理、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科研团队。项目组前3名成员只能参加1个课题的申报,且成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应不低于30%。
(六)项目负责人应对课题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及知识产权没有争议做出承诺,项目组全体成员应在申报书相关栏目内签字,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者保留底稿。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合作单位应对申请项目作实质性审查、签署意见,并提供相应研究条件,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
(八)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含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