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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穗教办转〔2011〕264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有关普通高中:

  现在将省教育厅《关于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指导意见》(粤教职〔201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

  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是今年省政府工作要点和办好十件民生实事的重要内容。我市有64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列入全省提升500所普通高中办学水平项目学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我市所有学校的项目如期完成,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验收检查。

  二、研究学校提升办学水平的具体项目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

  各学校要参照《广东省普通高中提升办学水平基本要求(试行)》(详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2)以及相关内容,选择三项以上内容,研究提出今年提升办学水平的具体项目并且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做到一校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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