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编报2012年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的通知
(穗教财基〔2011〕11号)
市属各高校,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编报2012年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的通知》(穗发改投资〔2011〕32号)要求,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编报2012年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
一、凡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包括市本级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市本级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市本级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进行投资的项目,全部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库进行管理。未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库的投资项目,市财政部门原则上不安排财政性资金。
二、各有关单位编报的项目清单,须落实到具体投资项目,并详细列出具体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单位、总投资、年度投资计划建议以及用地、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三、申报政府投资项目库的项目,需提交申报依据(市领导批示、市政府会议纪要、经批准的建设规划、相关部门的项目批复文件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须与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相符并确保完成。
四、政府投资项目库分为正式项目库和预备项目库。已开工建设的或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且计划年度内基本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纳入正式项目库,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可申报纳入预备项目库。
五、请各有关单位抓紧开展编报工作,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对所申报项目进行排序,认真填报《2012 年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及《申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1、2)。注意对续建、新开工及预备项目除填报附件1外,还需填报附件2。
六、附件1、2电子版空白表可在市教育局财务基建处网页“日常通知”栏下载。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填报的附件1、2及申报依据一式三份报我局财务基建处,并将电子版附件1、2上传至市教育局财务基建处网页“文件交换”的“2012年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库”栏。
附件:1.2012 年广州市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建议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