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属高校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市属高校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穗教科〔2011〕16号)


市属各高校:

  根据市财政局、市科信局的最新要求,从2011年开始,市属各高校的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类项目也应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范围,按年度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的内容

  凡使用市财政投资,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涉及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网络系统及其配套环境、多媒体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各类应用软件系统、教育信息资源等的新建(开发)、升级、改建、扩建等项目(含项目的设计及监理),均应作为教育信息化项目进行申报。

  从2011年开始,市属高校的电脑室、电子阅览室、数字图书馆、计算机实训室等建设内容,均应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进行申报。其中,以采购软硬件设施为主的建设需求应整合为1个项目进行申报。

  二、不需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的内容

  (一)日常办公用(含教师教学用)电脑和数码产品,应采用日常办公经费解决,不需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的申报。

  (二)用学校自筹经费(非市财政返还经费)建设的教育信息化项目,不需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的申报。

  三、2011年度和2012年度教育信息化设备采购类项目安排

  市属各高校已在2011年度落实设备采购经费,但未纳入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和评审的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类项目,均要抓紧时间按照《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编写指南》的要求,完成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于2011年6月22日(星期三)前,将项目建设方案纸质材料一式七份(附电子光盘),报送至我局科研处,由我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信局进行评审;经市科信局评审通过后,进行招标和建设。

  市属各高校拟在2012年度建设的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类项目,此前未按我局《关于做好2012年广州市财政投资教育信息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穗教科〔2011〕6号)的要求,报送《2012年度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申报表》的,请于2011年6月17日(星期五)前登陆“广州市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填写《2012年度广州市财政投资信息化项目计划申报表》,同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我局科研处,由我局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科信局进行评审。经市科信局评审后,由市属各高校根据评审意见编制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