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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切实加强畜牧业防汛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梅雨汛期畜牧业生产防治要点

  近日,我省已全面进入梅汛期,雨量大,持续时间长,并已给我省畜牧业生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为尽量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生产,当务之急,各畜禽养殖场户应抓紧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及时做好畜禽转移、保持畜禽棚舍干燥。对受淹畜禽迅速进行转舍转圈,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避免风吹雨打或曝晒。要彻底清洗受淹栏舍并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并加强通风换气和增加垫料等方式,保持舍内干燥,待消毒期结束、舍内清洁干燥后,方可转入畜禽;要及时清除栏舍周边特别是排水沟里的污水、污物,保持环境整洁与排水畅通。
  2、彻底清除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迅速清除受淹畜禽舍内溺死的动物尸体,防止畜禽尸体腐烂发臭和病菌扩散,引起疫病流行。死畜死禽深埋应选择高岗地带,挖坑深埋,尸体入坑后,撒上石灰或消毒药水,覆盖厚土。及时处理污泥及粪便。防止病菌传染和寄生虫虫卵发育,可将粪便进行堆积发酵,利用集中生物发酵消毒,粪堆表面及四周可用2-3%的烧碱水进行喷洒消毒。
  3、开展环境消毒、加强饲料管理。水淹后极易导致疫病的流行,要对受淹和过水地带畜禽生产场所全面彻底的消毒。对受淹和过水的畜禽圈舍、交易场所必须先清扫后消毒,消毒应包括畜禽舍周围5米内的地面及畜禽舍外墙面,可用2%-3%的烧碱溶液喷雾消毒,畜禽舍周围1.5-2米地带可撒生石灰消毒;运送畜禽粪便的道路、粪堆等地面可用过氧乙酸或烧碱溶液喷洒消毒。做好饲料管理,饲料的一次配合量不能过多,防止霉变饲料对畜禽造成危害,可将饲料保存在空气流通、清洁干燥的地方或在饲料中加入防霉剂(每吨配合饲料中加入0.5千克的克霉净),霉变饲料不得饲喂畜禽。
  4、饮水水源应加以保护。土壤和有机物质污染会使水变浑,这些浑水是细菌性疾病(尤其是大肠杆菌病)和继发性感染的潜在来源。雨水或河水应贮存在沉淀池中,并用明矾作预处理,然后投放漂白粉等含氯消毒剂。
  5、切实加强灾后动物防疫工作。在雨季,畜禽养殖场里蚊子、苍蝇等昆虫是一大问题。它是某些寄生虫病、细菌病和病毒病的传播媒介,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养禽场做好球虫等疾病的预防工作。-水淹后要特别注意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鸡法氏囊、球虫病及中毒病、胃肠道传染病等易发病。对没有进行猪瘟、鸡新城疫免疫接种的畜禽,要立即补防。对已免疫接种的畜禽,可根据疫情情况,必要时强化免疫一次,预防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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