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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2年全省教研员远程研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研修管理与保障

  (一)组织管理

  1.山东省教研员全员远程研修实行省、市、县三级管理。省教育厅成立研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山东省教研员远程研修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山东省教学研究室,具体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省教研室、齐鲁师范学院、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承担各研修项目的实施。

  2.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是教研员全员远程研修的管理主体。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对辖区内教研员研修工作的管理,做好区域网络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工作。对本市各研修点的组织管理和研修过程进行巡视督导。

  3.各级教研室主任是此次研修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教研员信息采集、报名、编班工作,组织本单位教研员全员参加研修,为教研员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课程进度播放视频,督促、引导教研员按时收看视频、完成作业和积极参与网上研讨,组织好教研员面对面的研讨,保证每一位教研员保质保量完成研修任务。

  各市、县(市、区)教研室要尽早作出工作规划,优化网络配置,完善教研员上网学习交流的条件,提高教研员使用网络进行学习的能力,保障全体教研员顺利完成全过程的远程学习。

  (二)培训经费与硬件保障

  1.全省教研员远程研修工作经费由教育厅统一支付,不得向教研员个人收取费用。

  2.研修点计算机网络条件与标准

  研修点要为每位参与研修的人员配置一台电脑。电脑安装WindowsXP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电脑最低配置为奔腾四CPU1.6G、内存512M,低于此配置的电脑,建议最少升级电脑内存到512M。能够流畅访问山东省教师教育网。每台机器可用互联网带宽不低于512K。

  (三)考核评价

  为保证研修工作顺利进行,省项目办将制定课程专家团队、班长团队、学员学习手册;制定组织单位(市和县区教研室)、班长、学员评价标准,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学习标准,作为研修考核的重要指标。研修工作结束后,各研修班要向本市教育局提交研修总结报告,各市教育局向省教育厅提交总结报告;研修结束后,省项目办将组织专项评估,依据研修平台后台管理数据和评估结果形成培训工作的总结评价。

  附件1:山东省基础教育教研员继续教育信息表

  附件2:技术人员、班长遴选标准及编班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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