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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的通知

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1〕132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申报办法
  2011年度省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选工作,由省广电局科技委广播制作专业委员会承担。本次评奖申报办法、评定标准和要求等详见《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请按《细则》规定组织本级和所辖县级广播电台的评奖工作。
  本次评定的优秀节目,将被推荐参加国家广电总局组织的2011年度全国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的评审。
  三、申报要求
  评定细则和申报表格可从浙江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查阅和下载(网址:http://www.zrt.gov.cn/)。各类申报表格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签字、盖章上报,同时报送申报表格的电子版,邮箱:zj683@mail.cztv.com。
  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4日(周四),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送交评奖办公室,逾期或申报材料不齐备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的寄送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广播制播中心),邮编:310005,联系人及电话:朱捷 0571-56353201,汪丽芳 0571-56353238。
  五、其他
  本通知相关要求由省广电局科技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孙健、张轶,电话:0571-56353235、56806310(传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评比奖励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范围
  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分设录制技术和组织奖二类。
  1.录制技术
  分语言类、音乐类、戏曲类、广播剧类、片花广告类、环绕声类等6种,各类节目又细分为:

音  乐

语 言

 

 

广

 

 

片花广告类

 

 

环绕声类

器 乐

声 乐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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