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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的通知

  8.评选出每一类二~四个节目,推荐参加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011年度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的评定。
  9.其他相关工作
  (1)评定结果由评奖办公室报送省广电局,经局领导批准后,由省广电局发文颁布,并在《视听纵横(技术版)》杂志上刊登。
  (2)获奖作品的奖杯、奖状(证书),统一由省广电局制备。
  (3)奖金由获奖单位颁发。
  四、参评费
  1.凡申报省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的单位应交纳一定金额的参评费,每个节目的参评费为800元。
  2.参评费在2011年7月14日以前通过邮局或银行汇往评奖办公室,并请注明为参评费。
  收款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
  开户银行:杭州市工商银行莫干山路分理处
  帐  号:1202051309900003868
  邮  编:310005
  地  址:杭州莫干山路111号
  (汇款内容请注明“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参评费”)
  联系电话:(0571)56353201、56353238
  联系人:朱捷、汪丽芳

  附件:1.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2.申报总表
  3.推荐汇总表

  附件1:
  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申报表

申报单位

 

编号

 

参评单位

名称

 

邮编

 

通讯地址

 

传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节目标题

 

节目形式

例如(小提琴协奏曲、无伴奏合唱、京剧选段等)

节目

类别

音 乐

语 言

戏曲

广

片花广告

环绕声

器乐

声乐

新闻□

艺术□

专题□

戏剧□

曲艺□

民乐□

西洋乐□

流行乐□

民族□

美声□

通俗□

节目长度

   分   秒

首播日期

    年  月  日

录音设备

数字□ 模拟□ 混合□

同期录音

  是□  否□

是否同意评奖主办单位用参评节目进行技术交流、研讨

同意□

不同意□

主要完成人员

 

参评单位

技术主管(签字):

                       (参评单位章)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审核

 

                       (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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