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治区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选派检查验收小组,分赴有关地、州、市进行实地验收。
五、各地必须严把申报关,成熟一个,申报一个,不得搞突击,仓促上报,要维护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先进示范性。
六、评选自治区健身气功优秀站点活动、每年可进行一次,上半年申报,下半年进行评选(具体申报时间,以另行下发通知为准)
七、自治区健身气功优秀站点由自治区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批,予以命名,对已命名的优秀站点,实行两年一次复查制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健身气功优秀站点推荐表
地、州、市: (公章);站点所属县(市、区)街道、社区:
推荐站点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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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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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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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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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技术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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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点辅
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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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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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 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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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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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习练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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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功 法
| 站点习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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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健身气功优秀站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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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所属乡镇
社区申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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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当地党委610办公室和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申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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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级体育行
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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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当地党委“610”
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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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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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体育局审批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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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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