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1年工作目标

  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质量万里行”、“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评议”和“创先争优”活动,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解决医疗卫生服务和行业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改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其他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三好一满意”活动科学、规范开展,市卫生局成立“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管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医政科,具体负责组织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指导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并建立日常工作联系;研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定期汇报“三好一满意”活动情况。各区县卫生局和各医疗机构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领导。

  四、2011年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普遍开展预约诊疗服务。全市所有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实行多种方式预约诊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预约的优先诊疗。到2011年底,城市社区转诊预约占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达到20%,本地患者复诊预约率达到50%,其中口腔科、产前检查、术后病人复查等复诊预约率达到60%。

  2.优化医院门(急)诊环境和流程。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2号),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