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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全市有条件的医院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鼓励、支持二、三级医院医务人员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

  4.推广优质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全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50%的三级甲等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50%以上的病房,40%的地(市)级二级医院和20%的县级二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将志愿服务引入医疗机构,逐步完善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切合实际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7.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严厉打击“医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加强质量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贯彻落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标准和指标体系建设,提高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水平。建立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启动医院质量评价工作。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强化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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