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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加强农村基层平台机构建设

  (一)规范标志标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规定,镇级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并挂牌(原“××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门头可继续使用,待重新装修时再行更换),村级公共服务平台统称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同时,分别加挂“××镇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村创业指导服务站”牌子。农村基层平台标识式样由省厅统一设计(见附件2、3),尺寸由省辖市统一规定,县(市)、区统一制作。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和有独立场所的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应当在室外明显处悬挂标识;在村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的,应当在办公场所悬挂铜牌(见附件4)。

  (二)履行服务功能。镇、村平台要全面履行市政府办公室251号文件赋予的各项职能,确保广大农村劳动者能够接受到及时、方便、高效的公共就业服务。原有的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指导、劳务输出、人力资源调查等职能,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提升服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新增的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农民求职登记、农村困难家庭就业援助、农民创业服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等职能,要加快制定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尽快启动并正常运转。

  (三)理顺管理体制。镇、村平台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镇级平台应纳入事业单位管理,村级平台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镇级平台接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接受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作为派出机构的镇、村平台接受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双重领导。

  三、充实农村基层平台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农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招聘条件为: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纪律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2、热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镇平台工作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行政村平台工作人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4、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各地要大力开发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公益性岗位用于招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招聘不足的,可以通过特定公益性岗位,录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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