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成立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各单项竞赛委员会的通知
(浙体群[2011]173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
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2010年10月11日下发了《关于举办浙江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的通知》(浙体群〔2010〕363号),定于2011年5-10月举办省首届体育社团运动会。本届运动会共设39个大项2850个小项,为使运动会公开公平公正、圆满和谐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各单项竞赛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单项竞赛委员会(简称竞委会)工作职责单项竞委会在大会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大会的总体工作部署,具体负责单项竞赛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一)建立竞赛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竞赛工作计划、方案等。
(二)提供安全、完备、性能良好的竞赛场地、器材和周边环境。
(三)公开、公平、公正执行竞赛总则和单项竞赛规程,确保竞赛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确保成绩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竞委会组织机构
(一)竞委会:设主任1人,由比赛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2-3人。由大会竞赛场地器材部项目负责人、承办单位负责人及分赛场负责人担任。委员若干由竞委会各处室负责人以及各队领队担任。
(二)工作机构:竞委会下设一室二组。
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成员2-3人。负责本项目竞委会各项筹备和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各组工作进程,负责宣传、协调、联络等工作。
竞赛(场地器材)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2-3人。负责本项目竞赛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制定本项目竞赛工作方案,主持召开竞赛会议;负责场地和器材设备的保障、布置,以及器材的保管与发放,保证比赛期间提供足够符合本项目竞赛规程要求的、大会竞赛器材部确认的专用和辅助器材;严格执行竞赛规程,保证各项比赛都能按照预定的竞赛日程正常进行,及时处理竞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好竞赛成绩的统计、公布和颁奖等。
后勤(安全)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2-3人。负责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提供相应的休息室、安全的饮用水,以及突发运动伤病的应急处理;做好比赛场馆及交通线路的标识,勘查停车场,核定车辆停放数量和位置,加强比赛场馆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防范,制定应急方案等。
以上三个工作机构的组成人员原则上均由本项目竞委会主任负责从本单位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