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农机部门在考评推荐工作中,要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凡达不到创建标准的,尤其是“三率”达不到考核标准的,一律不准申报,凡违规违纪跨行政区域超范围挂牌发证,又未在省农机办规定期限内彻底清理整改的,一律不准申报,凡农机监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不到位、满意率不高,被上级农机部门通报的,一律不准申报。
三、加强领导,努力提高“平安农机”创建水平
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推进农机依法行政,加强农机安全监管,保障农机化安全和谐发展的有效抓手,是提高农民群众、机手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水平,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措施。各级农机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努力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省农机办、省安监局共同成立全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全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对各市推荐的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进行抽查、审定,同时做好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的推荐工作。各市农机、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成立本市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考评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本地创建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第一年,时间较紧,请各市于8月10前将全国及全省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报送省农机监理站,地址: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邮编:250100;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dnjjlnews@163.com;联系电话:0531-83199951。
附件:1、关于印发《
“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略)
2、农机安全示范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标准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农机安全示范合作社(协会、作业公司)标准
1、合作社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有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设有农机安全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2、与农机驾驶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
3、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农机牌证管理及年检年审登记、农机事故记录、安全宣传记录等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
4、机具台帐资料齐全。对农机具定期进行保养、维修、调试,确保所有机具以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投入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