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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玉米收获工程专业委员会关于规范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生产的通知

山东省玉米收获工程专业委员会关于规范玉米联合收获机械生产的通知
(鲁农工学字[2011]3号)


各会员企业:

  当前,发现有的企业生产的玉米收获机,只具有摘穗、输送、集箱等装置,不带秸秆直接还田装置,这种机型不是玉米联合收获机械,不能实现玉米联合收获作业,这种玉米收获机既不经济也不环保,更不利于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也不符合多功能、先进的农业机械发展方向。玉米联合收获机械作为一种先进的多功能农业机械,一次进地可完成摘穗、输送、集箱、秸秆直接还田等环节的联合作业,是我省多年来一直倡导推广的一项农机化技术。经与会员企业沟通,各会员企业应以生产销售多功能、适用型联合作业的先进机械为主,适应“玉米联合机收、小麦免耕播种”一条龙作业模式,把经济、环保的好机具推广到千家万户。为此,对会员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一、凡是生产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必须是能完成摘穗、输送、集箱、秸秆直接还田等环节。
  二、凡是出厂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必须符合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目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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