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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机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


  (二)在农机安全监管中抓好规范执法。安全监管是农机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外展示农机形象的重要窗口。一是要规范执法。正确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围绕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和确保安全生产,严格执法主体、执法范围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该管的一定要管实管好,做到管理到位不失位,不该管的绝不涉足,防止越位乱作为。对超范围和跨区域办理农机牌证以及超权限查车、罚款等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二是文明执法。不断深化文明监理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倡导文明用语和微笑服务、零距离服务,切实纠正个别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三是人性化执法。坚持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把每一次执法当成为民服务、帮民解困、保民平安的具体行动,通过执法向机手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杜绝粗暴执法、简单管理和以罚代管行为。四是科学执法。尤其在行政处罚上,要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抓紧制定农机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努力做到宽严适度、标准一致、处罚公正。

  (三)在农机行政许可中抓好政务公开。农机部门承担着农机牌证核发、驾驶培训机构资格认定、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等六项行政许可管理职责。要根据农机行业特点,加强行政执法“窗口”建设,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全面公开管理事项、执法依据和办事程序,向社会做出服务态度、工作质量、办理时限等方面的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政府网上政务大厅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机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提高工作效率。

  (四)在维护农民和机手利益中抓好现实问题。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把满足农民和机手对农机化的现实需要作为推进工作、谋划发展的第一要务,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一是加强农机质量管理。严格鉴定工作规范,公正科学地履行农机鉴定证书发放和推广目录审定职责,开展鉴定结果网上公告和查询,组织好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评选、质量调查、打假护机和“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等活动,努力为农民把好质量关。认真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抓紧完善各级农机投诉机构网络,切实维护农机使用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限期办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精心组织农机跨区作业。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做好为跨区作业机手减免通行费用,提供转场通行、气象预报、市场信息和作业用油等配套服务,组织好“明星服务队”创建活动,不断扩大跨区作业的规模效益。三是扶持农机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鼓励农机合作社通过合同作业、订单作业和土地流转等形式,实行规模化作业,积极推进农机的共同利用。四是加速推广农机化新技术。为满足农民对农机技术推广的需要,利用各种媒体和渠道,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搞好农机科普宣传,大力宣传农机化新知识、新发明、新成果,帮助农民增强掌握应用新技术的能力,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在继续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上下工夫,在重点突破经济作物机械化上做文章,在全面推进林、牧、渔和农产品加工等各业机械化上求实效,提高农机化在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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