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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下发《第三届浙江省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规程》的通知

  (二)每个项目集体赛的上场队形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排列。
  (三)参加个人赛,每个项目3-4名队员同时上场参赛,比赛队形为“一”字形排列。
  (四)集体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分别以四套功法原配未有口令提示词的CD或录音带为时长标准;个人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为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编制的《健身气功竞赛功法》CD音乐光盘为时长标准。
  (五)功法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制的教材为规范。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每个集体赛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每个个人赛项目男、女分别录取前3名。
  (二)集体赛颁发奖杯和证书;个人赛前3名颁发证书。
  (三)本次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的条件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裁判、仲裁和监督人员
  (一)本次大会裁判员由浙江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本次大会设仲裁委员和监督委员会,人员由浙江省健身气功管理中心选派。
  (三)为了培养提高基层裁判队伍水平,请各市体育局推荐一名裁判参与大会工作。
  九、报名和报到
  (一)各市体育局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写《第三届浙江省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报名表》(附后)以及所推荐的裁判员名单于2009年9月20日前将报名单传真浙江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和绍兴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并同时报电子文档。参赛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的,将取消代表队参加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资格。
  (二)各单位于9月25日到绍兴市联谊大洒店报到。地点:绍兴市区胜利西路1197号,电话:0575-85358777。领队会议于下午16:00召开。
  十、其它事项
  (一)参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指定的专用服装样式,集体赛队员的服装颜色须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
  (二)各代表队的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者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浙江省健身气功管理办公室:沈延红
  联系电话:(即传真):0571-85061939
  电子邮件:syh66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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