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各区县、局属各学校推选的每个特色创新项目都要填报《2011年度全市基层教育特色创新项目评审表》一式十份,及文字材料一式三份。文字材料应说明项目背景意义、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共1000字以内)。同时附会议交流材料、媒体报道及其他说明材料。对各县区、各学校推荐的特色创新项目,市教育局将在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展评,并成立评委会组织评选。
各项材料于2011年12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行政许可科),联系电话:2793129,电子邮箱: zb2793129@163.com。
附件:2011年度全市基层教育特色创新项目评审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件:
2011年度全市基层教育特色创新项目评审表
项目名称
|
|
实施单位
|
|
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 联系
电话
|
|
项目承办人
|
| 职务
|
| 联系
电话
|
|
项目简介
|
申报单位
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区县教育部门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